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自治区“不见面、马上办”审批改革要求,向社会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,企业和群众只需上网登录,就能申请办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。截至2018年5月底,全区人社系统共有办理事项191项,其中可不见面办理162项,占84.8%。区本级不见面办理221万件,被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确定为首批3家不见面政务服务“旗舰店”之一。
为深入推进“不见面、马上办”审批改革,厅党组专门成立了全区人社系统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领导小组,强化顶层设计,以制度推动改革前进。2017年8月,印发全区人社系统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,将区政府确定的2018年年底80%的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的目标任务,提前到2018年6月底前完成。严格按照“10统一”和“4必减”原则,对全区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流程再造,精简材料86份,累计减少办理时限1092日,办限缩减39.2%。统一64份表格样本,标清填写说明,方便群众下载使用。
2017年,区人社厅将“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”“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待遇资格认证”等6项养老保险业务下沉至乡镇(街道)民生服务中心,依托自治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全区通办,群众办理养老保险业务不再受户籍地限制。对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的,不再要求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证明。
按照“外网受理、内网办理、全程公开、快递送达、网端推送、无偿代办”的要求,在区本级和镇村一级分别启动上线项政务服务事项,初步实现了“一号申请、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”的一站式“不见面”服务。以不见面审批改革“旗舰店”建设为契机,实现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和宁夏网上人社系统连接。大力推行参保人员待遇资格手机APP线上不见面认证,对高龄及出行不便人员入户帮助认证。开通网上申报模块,以劳动合同签订为前端发起项,将劳动合同备案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申报核定等事项整合成串联事项,企业只要在电子劳动合同上签章,即可自动生成劳动合同备案申请等后续串联事项,不需再到实体大厅办理。
除按月通报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进展情况外,今年厅党组召开了工作推进会,并先后2次组织“不见面”审批改革督查组,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市、县(区)工作情况进行督查,实地走访政务服务中心和社保经办大厅、乡镇(街道)民生服务中心、村(社区)服务中心、镇卫生院、以及居民家庭,详细查看信息系统、业务台账、数据资料,对督查发现的问题,进行约谈;对不认真履行职责,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,启动追责和问责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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